一位身穿鎏金鱼鳞铁甲的将军立在门口,身后的紫色织金披风在风雪中猎猎狂舞。
他轰然下跪,一步一步地膝行向前至陆昭若旁边,四根粗糙的手指抚上她的面容,声音悲痛嘶哑:“当年就算你捅死我,我也该将你带离沈家!”
………………
“王氏,我儿出海行商,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,你身边没个一儿半女,冷清得很,不如把这婴孩养在名下,既救了条小命,也是行善积德,将来她大了,也能孝顺你。”
陆昭若指间梭子“当啷”坠地。
婆母张氏已把襁褓递到她跟前,锦缎簇新,里头裹一张皱红的脸,不就是珠娘小时候吗?
她脑中嗡然。
这是怎么回事?
不是已经死在柴房吗?
为什么还会出现在自己的闺房中?
明明记得负心汉三十年未归家,归来却带回子子孙孙,还把病息支离的她扔在柴房冻死,唯一的温情,竟是那只白猫阿宝。
她抬手按在胸口,那股酸、那股恨,还有浓烈的不甘,至今仍蜇伏在胸口,如冷针一寸寸往里钻。
她怔忡望向窗外,鹅毛大雪簌簌拍打着窗棂
又看向房间布设,半旧的桌椅,发白的帐幔。
再低头看着自己的手,不再是记忆中那布满冻疮、青筋暴起的样子,如今虽算不上柔荑,但也骨肉匀称,透着健康的血色。
“怎么?欢喜傻了?”
张氏笑弯了眼,指尖轻挑锦襁,“瞧这雪团似的玉娃娃,你可得拿命疼她,就当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。”
陆昭若悄悄掐了自己一把,疼。
所以自己这是……重活了一世?
并且重生到嫁入沈家的第三年寒冬,正是婆母假称从庙里上香归来,“偶然”在雪地捡到弃婴的那日。
前世她一时心软,将婴孩收养膝下,取名珠娘,尽心尽力抚养长大。
及笄那年,她甚至翻遍吉州城,终是觅得个品貌俱佳的郎君,备下丰厚嫁妆,金银细软、田产地契一应俱全,排场之盛,便是官家小姐出嫁也不过如此。
结果,倾注的心血不过是帮负心汉跟外室养孩子,还是个白眼狼。
陆昭若语气很冷:“不养。”
张氏一怔,笑意僵在嘴角,她没想到这个软弱窝囊的儿媳竟然会拒养?
她瞬间恼火:“不养?可怜我那大郎,喜烛还未燃尽便匆匆出海,只为挣份家业,如今这宅院空落落的,连个孩子的笑声都没有,你就算不念着自己,也体谅体谅我们老人家盼孙的心思?”
陆昭若冷眼凝视着面前的张氏,前世她晨昏定省、汤药亲奉,这二老明知自家儿子做的龌龊勾当,却硬是瞒了她一辈子,并且还心安理得地享受她的孝心。
哪怕临终前,张氏还死死攥着她腕子逼她立誓……
张氏见她不接,干脆把襁褓往她怀里一塞,吊梢眉高高挑起:“今日这孩子你养也得养,不养也得养!这可是菩萨赐的福气!”
陆昭若怀里一沉,她当即把襁褓推了回去:“既然阿姑觉得是福气……”
她淡淡一笑:“您与阿翁正值盛年,不如自己养在膝下?横竖您总念叨宅子冷清,再添个女儿岂不正好?往后牙牙学语,先叫‘阿娘’,岂不更亲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