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灵素张罗了一桌子美味吃食,招待青衣跟紫衣。
秦朗喝了口自酿的粮食酒,味道辛辣微滞,砸吧着嘴道。
“嫂子,我们杀淑妃的好机会来了。”
程灵素竖起耳朵。
秦朗就把阴冥交代他的任务给细说了一遍。
程灵素单脚踩着凳子,一挥粉拳道。
“太好了,一定要杀了那贱货,粮草的事情险些没被她给坑死。”
“也替公爹他们出口恶气。”
据程灵素讲述,漠北王有飞鸽来信。
镖旗将军魏长青已经将那一百万担军粮给成功押运到了漠北。
漠北军士气大振,接连打了好几个胜仗,匈奴铁骑节节败退,有望近期收复天海关。
这对于秦朗来讲,同样是个好消息。
生逢乱世,手里有强大的军队,才有保障。
程灵素来上京多年,对地形了若指掌。
她以手代笔,蘸着酒水在桌子上画了个简单的地图。
“这里是燕归湖,也是淑妃游湖的地方,这条官道是必经之路。”
“官道两侧是陡峭的山路,地形复杂,易守难攻,最适合打埋伏。”
“到时候,我们三个就埋伏在山上吸引淑妃的侍卫队。”
“阿朗,你就趁机动手,杀了淑妃,以绝后患。”
秦朗还是有些不放心,插了一嘴。
“嫂子,就凭我们四个,是不是有点太少了。”
淑妃出宫,肯定会带不少人。
程灵素杏眸流转笑道。
“放心,当年公爹离开上京的时候,暗中还留下一帮忠心耿耿的老伙计,虽然人数不多,但都是精锐,专门以备不时之需。”
程灵素之前在漠北战场上,指挥过大大小小不下数百次战斗,堪称战无不胜攻无不克。
有她坐镇指挥,大家心里都有底。
翌日。
风和日丽。
皇城巍峨,气势恢宏。
暗红色的高大宫墙,令人心生压抑。
一排排宫殿一眼望不到头,琉璃瓦折射出金鳞光辉。
巡逻军卒披坚执锐,三步一岗五步一哨,戒备十分森严。
贞淑宫,是淑妃的寝宫。
此时,在高大的朱漆宫门前。
汇聚了大量的青年才俊,都是官宦子弟,个个锦衣华服,意气风发,候在那里等候传唤。
两侧官道上停满了一辆辆豪华的雕花马车步辇,配各种锦缎帷幔,以金银装饰。
“不知今年,哪位才俊有资格陪淑妃泛舟游湖。”
“这还用问吗,肯定是王兄啊,已经蝉联了两届,这一届也非他莫属。”
淑妃深受乾帝宠幸,为人心狠手辣,腹有权谋,擅长后宫争斗。
但她并不蠢,知道人才的重要性。
为了笼络天下青年才俊,每年都会举办一次泛舟游湖。
其中佼佼者,会获得她的赏识,扬名显贵,平步青云。
“是啊是啊,王兄才华横溢,颇受淑妃的青睐,今年肯定还会点你。”
一名身材修长面如冠玉穿着绫罗绸缎的年轻男子,抱拳冲四周一群才子谦逊道。
“哪里哪里,在下才疏学浅,岂敢作此非分之想。”
嘴上谦虚,实则胜券在握。
秦朗单手负于身后,施施然走来,手持一柄折扇,风度翩翩。
他身披狐裘大氅,内衬月白长衫,腰束玉带,头戴金簪,额前垂发,更显风流倜傥。
一出场,这丰神俊朗的外形,就力压众多才俊,纷纷惊呼。
“那是谁家才俊,长得好生俊朗。”
“好俊俏的皮囊,增一分则长,减一分则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