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7章(1 / 2)

斯潘塞没理会我:“在平铺的金枪鱼上,从边上开始,透过放着茶末的茶漏,徐徐浇热开水。从金枪鱼一边均等地浇上茶水,金枪鱼的鲜味会溢出来。茶一直沏到米饭全部被透明的茶水淹没,上边的金枪鱼也浸泡到茶水中。

然后用筷子把金枪鱼轻轻按进米饭,还是红色的背面也就变白了。透明的茶水也变成乳白色,酱油搅匀后,茶水就会浑浊起来。金枪鱼的细腻的油分浮到茶上,把萝卜泥也搅匀,茶泡饭本来的香味终于充满了饭碗。”

伯恩挑了挑眉头:“文笔不错。”

斯潘塞说:“诺曼从小记日记,完全有能力成为一位文学家。”

“为了优美的描写。”伯恩终于拿起了勺子,是的,是勺子,他会用筷子却更喜欢勺子。

一口饭进嘴,伯恩的表情轻松了下来:“还不错。”

斯潘塞边夸奖我边下筷子:“诺曼,有进步哦。看来以后厨房使用权可以分给你一点,而不是只有在做甜点的时候,才能让你使用。”

我喜欢吃蛋糕,喜欢吃甜甜圈,也喜欢吃苹果派,大概是喜欢吃的东西比较铭刻于心,所以在使用烤箱做这些东西的时候,我可以说是得心应手。

因为伯恩的夸奖,斯潘塞这一口吃的毫无防备,甚至可以说是抱着期待。

但是他一口吃下去,表情却僵硬住了。

伯恩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
我看着这情况,赶紧也尝了尝,然后连忙找了垃圾桶,将吃进嘴的东西吐了出来。

咸味不够,腥味倒是很重,梅子芝麻的酸甜味和金枪鱼的腥甜味以及酱油的鲜甜味混在一起,经过茶水的冲泡反而变成了一种令人难以下咽的古怪味道。我相信,如果不是金枪鱼足够新鲜高品质,这味道会更难以下咽一点。

“伯恩!”我有些沮丧的准备倒掉早餐,却发现伯恩居然在吃:“这么难吃,别吃了。”

我刚开始以为伯恩只是开个玩笑,伪装成好吃的模样,骗一骗斯潘塞和我,谁知他居然真的吃了起来。

“其实真的还可以。诺曼,进步很大啊。”伯恩说。

斯潘塞看了我一眼,欲言又止了一下,还是十分诚实的说:“我觉得诺曼不适合做咸味的饭菜。”

一点面子也没给我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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