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3章 卖鱼(2 / 2)

卢圣玲抱起一块石头砸向冰面,冰层断裂,扑通一声,狗獾后腿掉进了冰窟窿里。

她赶紧找了根竹竿,一头栓上绳子,伸过去套住狗獾的脖子拉到岸边,捆住四肢,绑在扁担的一头,另一头担着装满鱼的水桶,挑着去了镇上。

年关将至,集市上人来人往,街头巷尾堵得水泄不通。

前世的卢圣玲喜欢赶集,但凡手里有点钱或者票证,就马上跑到集市挥霍。

有了经验,她自然知道哪条街适合卖什么,于是目标明确地挑着东西去了农贸市场。

找了个面相好说话的大姐,用两条鱼作为报酬,蹭她的摊位。

蹲了半个小时,无人问津。

卢圣玲倒也不着急,背着手去肉铺转了一圈,顺便找肉铺的伙计借了把刀,将狗獾皮肉分离。

利索的动作,让卖肉的伙计咂舌。

瞧着卢圣玲穿得体体面面的,皮肤也白白净净,不像是农村人,更不像是屠宰场工作的同志,就好奇道:

“姑娘,你是做什么工作的?”

卢圣玲笑笑,两边梨涡格外动人,“我就一农村妇女。”

肉铺伙计咋看都不觉得像,这女人气质出众,身上没有一点农村妇女的土渣子味。就连扎个头发,都跟人不同。

旁人不是齐耳短发就是麻花辫,卢圣玲则是将头发高高挽起,扎成一个丸子,本来就个子小巧,这么一看更显年轻。

关键,穿得也很时髦。

黑色的高领毛衣,搭配一件红色格子大衣,看上去端庄大气。

也是,卢圣玲嫁给张怀端的头几年,张怀端那时还是生产队的大队长,又在研发育苗技术,每个月都有工资拿,日子过得一点不差。

她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,皮肤保养得白嫩水灵,身材纤细玲珑。

加上又喜欢买时兴衣服,穿着打扮跟城里姑娘无异。

用西头村村民的话说,张怀端这是娶了个姑奶奶。

肉铺伙计性情直爽,平常就爱喝两盅,他早就看中卢圣玲手里的狗獾。

“姑娘,你这獾子肉准备怎么卖?”

“你要买吗?”

卢圣玲瞅着他一摊子猪肉没卖多少,有些不确定他是不是真要。

肉摊伙计笑道,“獾子肉好哇,我买回去打打牙祭。”

卢圣玲立即开了个合适的价格,将狗獾肉出手了。

又找老板定了两斤筒子骨和猪板油,准备卖完鱼后回来取,然后继续回大姐摊位旁蹲着。

蹲下没一会,就有人来问价格。

野生鱼不像养殖的,生活在自然水体中,活动范围广,觅食空间大,体型瘦长,明眼人一看就能区分。

卢圣玲前世的后半辈子一直在生意场打交道,嘴巴伶俐,不到半天的功夫,一桶鱼就卖了个精光。

甚至还有预约下次的。

想到野生鱼既然这么好卖,她索性去买了个渔网。

晚上下网,早上收网,将捕捞到的鱼挑到集市上卖,一点不耽误赚钱。

买好渔网,卢圣玲去门市部挑了三斤灰色毛线,准备带回去给父子俩织毛衣。

看到货架上挂着的军大衣,不由心动,问了价格瞬间心死。

这年代,一件军大衣死贵了,要二十块钱,相当于普通工人大半个月的工资。

想到张怀端身材高挑,相貌出众,穿大衣肯定拉风。

颜值狗脑袋一热,决定买下来。

老公的衣服买了,儿子也不能亏着,就给小宝置办了一套棉衣棉裤,还有一袋鸡蛋糕。

临走时,陡然想起家里米缸空了,就换了点票证买了袋大米,给了粮站同志一毛钱的跑腿费,让送到回村的站点。

小宝正是长个子的时候,营养得跟上,她咬了咬牙,用兜里富余的钱买了罐奶粉和两只下蛋的母鸡。

买完东西,挣来的几十块钱也用得差不多。

卢圣玲去肉铺取了筒子骨和猪板油,然后走到站点赶回村的车。

车子是那种带斗的三轮皮卡,斗厢两侧摆两条板凳供乘客坐,中间放一些杂物。

卢圣玲正要爬上车找位置坐下,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喊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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