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41章 锄草(1 / 2)

乡下的务农人,一年四季都在辛辛苦苦地忙活,半点不能松懈,只为秋季收获一点粮食,养活一家老小。

天气热,菜地里的蔬菜都长得蔫了。林志刚和老太太一人站一边,开始除草。

临近中午,才扯完一块菜地的草。扯下来的草堆在一旁晒着,等到下午除完草,一起运到另一块地堆肥。

回家准备做饭,中午做了个酸菜猪肉炖粉条,锅边贴了一圈玉米饼,挨着锅那面,煎得脆香脆香的,配上锅里的菜,好吃的不得了。

你说为什么老是玉米贴,一锅出啊,既好吃又节省柴火。白面一般只有逢年过节时才吃,玉米面是常见的,还有小米,豆面之类,口感差点的还有高粱面,麸皮之类的。

在这个年代,吃饱饭是百姓的头等大事,像林志刚他们家偶尔吃吃肉,已经是非常不错了。

有拿吃不了浪费粮食的人,享受奢侈的人,那些和平民百姓不是一般人,不谈他们。

可谓是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”

估计着菜马上出锅了,林志刚急匆匆地去田里喊他爷爷吃饭啦。

烈日当空,一位瘦高的老爷子正蹲在地里忙着给高粱打底叶,身上的衣服早已被汗液打湿,湿了干,干了湿,衣服的尽是深深浅浅的印子。

“爷爷,吃饭啦。”

林老头听到声音,抬头一看:“志刚,最后一点啦,你先回去,我忙完就回来。”平时这个点老爷子早回家吃饭了,今天是想要把剩下的弄完。

林志刚和林老爷子两个人一起干,过了10分钟才弄完。

吃完饭,一家人午休一会儿,养足精神,下午还要干活。

下午4点钟,一家人去玉米地锄草,这个天气干活,又热又累,玉米叶子也割人。林志刚晒得满脸通红,身上早就汗流浃背。稍不注意,身上就被割一下,裸露的皮肤处到时都是红痕,又痒又疼。

林志刚少有干这些活,皮肤嫩,容易留痕。林老头和老太太一年到头,都在地里忙活,身上的皮肤早就晒黑晒老了,双手全部是硬硬的厚茧。

累了一天。晚上吃得简单些,用今年的新麦粉做了三人份的疙瘩汤,口感略带一些粗糙,配上中午做的猪肉,香得很。

一百斤糙米若磨成精白米,只得八十斤左右。一百斤小麦若筛成细白面,只得七十斤左右。改磨成九二米和八一面,每百斤原料就可增产十斤左右的粮食。

因此,过去吃白米白面的人们都改吃新标准米面的话,全国每年至少可以节省八亿市斤的粮食。

为了能出更多的粮食,大米和小麦被磨得粗一点,口感不是太好。

林志刚他们三个人忙活了3天,才把玉米地的草锄完。忙完除草,早晨傍晚还要捉虫。

接下来,林志刚给红薯翻藤,施薄肥。恁志刚一个人干活,偶尔夹带私货,选择不同品种的蔬草,草药,只要空间没有的,都弄上一年颗,干活时存放在空间,晚上睡觉时种植。

林老头和老太太忙着给棉花整枝打扠,晚上还要捉棉玲虫。

因为农活多,这段时间一天吃的三顿饭,平日里农闲时,都是只吃两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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