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谢谢你陪我吃饭。这顿饭我请。”看到小优不高兴的眼神,自己忙不迭的赔着笑脸解释。
没办法,自己不管怎么是被人捧在手中的天之骄子,在小优面前,也从来都是那个被小优喜怒,牵扯情绪,喜欢却不敢说懦弱的人而已。
“你和我那个朋友真的很像。连用的面巾纸牌子都是一样,递给我面巾纸,然后抢着付账都一样。难道喜欢用这个牌子面巾纸的人都是怪人吗?不过这顿饭,谢谢你,我吃的很开心。很久没有吃的这么开心了。但是我不能用你请。”小优从钱包里拿出一百五十块钱,放到桌子上拿起包走了。
看着桌子上的钱,看看小优离开的背影,我强忍着自己想要追上去,拉住小优手的冲动。
会是她吗?
如果是她,刚刚自己那样说,早就追上来把钱塞回自己手里,然后说些什么了吧?
当年自己对她说了那过分的话。
这个人只是和那个人有些相像而已。
自己一而再的试探,她都没有反应。
是不是自己人认错了人?
也许是吧!毕竟有四年了吧!说来也真是的呢,从那天之后,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个人了。
据说那天之后那个人就出国留学了。是不是因为那天自己说的话,太没有经过脑子了。
自己也只是忽然害怕了而已。
对丁林的存在早就已经成了一种无法改变的习惯。自己已经习惯了那个人对自己的好,可是知道自己那个人对自己的好,是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,自己就害怕了。
同性恋啊,好可怕啊。
那可是在这里不被接受的存在啊。
一个和自己白天在一起上课,不离左右,晚上睡在一个寝室。自己几乎和她形影不离。
被这样一个人喜欢......
自己还没有任何的觉察......
而这个人对自己的好,早就超出了朋友之间。自己也没有发现有任何的不对,自己是不是太傻了呢?
自己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去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想法。
自己被吓着了。
所以直接扔下了她,转身就跑。
自己不敢面对她,无法面对她。
自己有喜欢的人啊!是那个大自己一年喜欢打篮球的男生。
那是一种迷恋,一种追逐的习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