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'发出惊人的烫意。
杨平乐怔怔地看着那个人向他走来,直到在他面前站定,身边所有的声音突然消失,仿佛世间只剩下他跟眼前人。
沈泽清眼眸低垂,长睫盖下,遮挡眼中的情绪,他没法告诉心上人,此刻夕阳下的他有多美,美得让他不顾世人的眼光,想靠近他多一点,又一点。
想把他带回去,藏起来。
可是他知道,这是一朵带刺的玫瑰,他若是敢把他藏起来,他绝对把房子给拆了,并站在废墟上,冲他竖中指。
杨平乐喉结滑了滑,盯着沈泽清的下颚线,真精致。
沈泽清抬手摩挲少年脖颈上那处被他咬出的牙印,此时仍旧没消,一片嫣红,带着灼人的热意,似乎仍旧还有湿润的残留,独属于他的。
“靠,我哥咬你?”沈泽馨惊讶的声音在两人身边炸开。
吓得两人,一个看天,一个看地,假装很忙。
沈泽清抬头的一瞬间,硬生生扼制自己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动作,拉起袖子,露出那个黄金手镯,语气轻描淡写到让人头皮发麻,“我在替自己报仇。”
沈泽馨盯着那个克重很大的黄金手镯,靠,黄金的还做得不俗气的,头一回见,不过,“啥玩意?我没看出你报仇,反倒觉得你炫富。”
沈泽清轻笑出声,“嗯,小胖送的。”同时,在杨平乐看过来时,他使劲把手镯往上撸,把皮肤都撸红了,也不愿意摘,露出了两个月牙形状,已经淡化得几不可见的痕迹。
“你还记得吗?三岁的时候,为了抢一块巧克力,你咬的。”
杨平乐:“......”尼玛,三岁的事情大概只有你记得!
杨平乐从来不记自己欺负人的事情,太多了,占内存。
他的脑子都用来记谁欺负他的。
然后再报复回去。
从不吃亏。
“那巧克力谁吃了?”
沈泽清幽怨道:“你吃了,一口也没给我留。”
沈泽馨有种吃了一大口狗粮的错觉,看看这个,再看看那个,“哥,手镯可以摘下来的,不用撸得这么辛苦,而且这不叫疤,都淡得看不见了。”
“谁说看不见的!看得见。”沈泽清不悦地盯着沈泽馨,从骨子里弥漫出骇人的燥戾,这是他跟杨平乐竹马竹马的证据,不允许任何人否认。
“还有,手镯是小胖亲手给我戴上的,只有他能摘。”
当事人心脏一滞,疯了般乱跳,耳朵尖尖瞬间红得滴血。
沈泽馨:“你俩有屎。”肯定语气。
沈泽清放下袖子,扫过杨平乐的耳朵,意识到了什么,心情如过山车般冲上了峰顶,“我们是竹马!”
沈泽馨一拳打到了空气上,“我还是他青梅!”
沈泽清歪了歪脑袋,抵在杨平乐头上,“你不是。”
“我是。”
“你不是。”
“我看过他穿开档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