倒是路易斯红了眼,吃人的欲望比丧尸更甚,拽开路杳的衣领,便牙尖齿利地咬在颈窝。
“杳杳是什么味道?”他啮噬着路杳的小软肉,染血的齿缝间溢出疯狂的呓语,“甜甜的、咸咸的……我知道了,是盐巴制成的蜜糖。”
路杳疼得小脸皱皱,听不懂他在说什么。
盐巴怎么能制成蜜糖呢?
……不对,这个臭男人怎么能摸他的小屁谷呢?一只手捏他的屁谷,一只手掐他的下巴,那不就没有手拿枪了吗?
没有手拿枪,丧尸攻过来的时候,他们不就毫无抵抗之力,轻易就会被吃掉了吗?
路杳的危机意识很足。
性命攸关,他不敢怠慢,忍着痛也要提醒路易斯注意影响??——注意对能不能活着的影响。
“路易斯,你把手挪开。”
他被咬得晕头转向,温软的唇瓣擦着路易斯的耳垂,来回磨蹭,“你好好端着枪啊,丧尸要过来了怎么办?”
路易斯被他逗得发笑:“丧尸来了,也得好好排队才行。”他变本加厉,在颈窝间咬出红红的一圈齿痕后,又向下咬上锁骨。
“还有个办法。”甜香的血液咽进喉咙,手骨森然突起,路易斯有些抑制不住了,“我把杳杳吃干抹净,杳杳就不用担心再被丧尸吃掉了。”
他是认真的,他真的有些饿了。
*
“吃就是喜欢,喜欢就要吃。”
同一时刻,地下二层,文盲丧尸理直气壮发言道,它烦躁地瞪着沈枳,恶狠狠地凶:
“虽然我与傀儡感觉互通,但间接吃到和亲口吃到,区别还是很大的。若不是你放他走,我现在就能把他叼嘴里吃了。”
沈枳叹气,无奈地捏了捏眉心:
“吃了以后呢?难得遇见个喜欢的东西,你一口吃完,可不就没了?那时候后悔可就来不及了,你抱着杳杳的骨头,缩在床上哭去吧。”
文盲丧尸听罢沉默。
吃完了只剩骨头是有些糟糕,硌得慌,没有一身小软肉掐起来有意思,而且人死了,就听不到他哀哀地叫唤了。
半晌后,它提出方案二:“那就把他关起来养着,慢慢地吃。每次吃一小片肉,吃过养上一周。按人类的恢复速度,应该能养好。”
说完,它还挺骄傲地补充:“我已经很克制了。”一周一口肉,克制太多了。
沈枳扭头,匪夷所思地瞪它。
“你到底是一只丧尸。”前人类的他感慨道,“除了吃,你就没点别的追求吗?”
譬如说,换一种吃法。
“怎么?”文盲丧尸拧起眉,不耐烦了。
它是纯天然丧尸,并非人类转换而来,因此对人类情感上的那些弯弯绕绕一窍不通,听沈枳扯得多了,不免感到暴躁。', ''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