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赶羊也有模有样的。”
王四听到,笑了笑,“我从小就跟着我爹放羊,我爹跟着我爷爷放羊。”
“这还是门祖传的手艺?”逢雪忽然心生好奇,“你是如何加入镇厄司的?”
“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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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世代赶羊,但羊是属于地主的。一头羊,比人命更值钱。
每每他早起,长杆挥动,驱赶羊群到绿草丰美的山坡上,小心伺候着他们,日晒风吹,不敢怠息。
有一次,他把羊赶到山上,坐在石头上望着羊群发呆。
日头渐上,和煦日光照在身上,稚童不知不觉就打起哈欠。每天将羊赶回羊圈后,他还要随父亲一起去主人家做工,扫地挑粪、锄土浇水,忙到半夜才得歇息。
这对于七八岁的孩童,太过繁重,不知不觉,他就趴在石头上睡着了。
一觉黑甜无梦,待到醒来,日影已经西移。
吓得小童惊起一身冷汗,连忙把羊群赶到一起,数着羊的数量,“一、二、三……十、十一……”
数来数去,都少了一头。
想到被主人家发现丢羊的下场,他不禁浑身颤抖,牙齿咯噔作响,头顶悬着的红日不再温暖,变成一道索命符。
金乌往下坠一点,他离阴曹地府便更近一些。
小童惶惶无措时,忽然在地上窥见一个蹄印。他脑中闪过灵光,沿着蹄印往前,在山石碎叶间,找寻羊留下的一点点踪迹。
一枚蹄印、一根羊毛、一点被啃去的嫩芽。
终于,在溪涧旁,他找到了那头羊,免去一顿毒打,保住自己小命。
“这是我第一次用索迹之法。”王四回忆过去,脸上露出微笑,“我爹告诉我,大家或多或少都无师自通,会这种办法。学不会的、弄丢羊的,也活不下去。不过我同他们不一样,后来我便迷上了这种办法。”
“痕迹。羊经过会留下羊的痕迹,鸡留下会留下鸡的痕迹,天地万物,都会留下自己的痕迹。我观察着地上的脚印、树叶堆里的粪球、灌木上的叶子,有时还能摸到林子里,抓几只山鸡,给家里添一点荤腥。”
老人嘴角扬起,眼神悠远,笑容中有几分自得之意,“那阵子,我可是十里八乡最有名的羊倌,谁家丢了猪狗牛羊,只要叫我,我保准能寻到。方才我信你不是白花教的人,一是因为小姑娘你通身清气,二是,地上没有你留下的痕迹啊。”
逢雪佩服道:“老丈厉害。”
王四笑着摸了摸后脑勺,“也没有多厉害,不过是些没人注意到的细小痕迹,恰好被我发现而已。靠这手本领,我当年过得还不差,娶到了小翠花做老婆,还生了个可爱的女儿。我那女儿,眼睛比我还利,秋毫之末都瞧得清楚,她缠着我,让她教她索迹之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