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使以一号的身手,给他准备一些食物让沈珏留在原地,找到救兵过来恐怕也要好几天。
毕竟没有马,只能硬靠步行。
至于为什么将马丢了,但凡会点追踪术的,基本上都能靠各种马留下的痕迹判断他们去了哪里,再根据路线把他们截住。因为马儿跑不了山路。
沈珏觉得自己真的挺坚强的,第一次喝血的时候,因为没有器皿,他得仰着头,张开嘴,由一号将小动物的关节划开,一点点将血放进他的嘴里。
他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味道,很难形容,即使他花遍浑身的力气忍住不吐出来,整张脸色也因此变得煞白。
他不住地颤抖着,整个人看上去无比脆弱,却因为唇边散开的血迹,让他看上去如同某种食人的精怪。
那张脸美到让人即使向他奉出性命,也甘之如饴。
一号虽然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后面给他找血源时,会优先找食草动物,而不是杂食动物。
食草动物的血液相较于杂食动物来说没那么腥臭难忍。很好的例子,只用白水煮出来的猪肉是腥臭的,而同样的烹饪方式,牛肉却带着淡淡的奶香。
后面这些血液对沈珏来说并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,好在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太久。
在好不容易找到水源之后,沈珏实在没忍住,确认一号已经用完水之后,试着提出自己的需求。
“我、我想稍微……冲洗一下。”
他身上其实也溅了血,但相比起一号来说,要好太多。对方就着满是血污的衣服穿到现在,眉头都没皱一下。但沈珏却有那么一点儿难受。
他知道自己的这个想法有点无理取闹,毕竟他们在这条路上,也遇到过两次追杀,不过一号动手非常果决,几乎他都还没将对面的人数清,一号就已经解决干净了。
这才是个真正的、毫无感情的杀手。
沈珏经过这几日的相处,倒是已经彻底克服了自己心中的恐惧。
一号是他的死士,是会拿自己的性命来保护他的,所以他根本不用恐惧。
他有点儿想念钟离瑾了,回去之后,他一定要给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。
“就只洗一下手脚,很快的。”沈珏解释道。
一号松口点了点头。
沈珏十分高兴,来到那小溪边。
其实这算不上小溪,只有细细一道水流,大概是开春之后山上的雪水融化,才冲出来的这么一小道流水。
水里甚至还生长着植物,水中的石头上也没来得及长出青苔,那水格外干净,还冷冽,有些冰手。
沈珏也不顾形象了,将袖子给卷了起来,直接捧起着溪水洗脸,净手,甚至擦一擦手臂。
他刚洗完脸,抬头,就看见一号在他的下游,也是在进行简单的洗漱。
这、这是他用过的水啊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