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也不晕了,疲惫感也消失了。
不错不错。
以后受点小伤,不用去医院,用灵泉水就能解决。
宋云初第一次发自内心的感觉穿书挺好。
她就是爽文大女主。
比在新世纪中生活还要爽三分!
但空间虽好,也不能长时间逗留。
该回房间了。
宋云初洗了一把脸刚想离开,无意中看见清澈见底的水面上清倒映出一张梳着两条麻花辫的面孔。
嗯?
这是谁?
看着陌生又眼熟。
好像在哪里见过。
哦。
对。
宋云初好一会儿才想到,这张脸是她自己的。
只不过长发变成六零年代女孩最普遍的麻花辫。
她不仅与原主同名同姓,长的也一模一样?!
皮肤白皙,巴掌大点的瓜子脸上细长丹凤眼,眼尾上扬。
鼻尖挺翘,立体精致。
唇形清晰,嘴角自然上翘仿佛带着春风。
浅笑迷人。
唇色天生秾丽,不点而朱……
下巴尖翘的恰到好处。
宋云初在新世纪从小到大都是公认的美人坯子。
浓颜系美人。
但是。
这么洋气的脸怎么会被宋菲菲轻蔑的叫成乡巴佬呢?
仅仅因为原主生活在小县城吗?
宋云初下意识的看看身上的衣服,好像明白了,穿的土气。
一件洗到发白的蓝色粗布上衣。
一条黑色粗布裤子。
一双千层底圆口布鞋。
虽然这是一套普通老百姓的日常装扮,但是跟一身洋装的宋菲菲比较,确实寒酸。
哼!
狗眼看人低。
穿的土怎么了?
比你们这些锦衣华食的衣冠禽兽强一百倍!
宋菲菲,等你嫁进燕家肯定有王大娘唱的。
呵呵。
还以为燕家是福窝子呢,争着抢着去。
真好笑。
宋云初迫不及待的想看她的笑话。
……
宋云初离开灵泉空间刚回到房间,就听见窗外传来一阵汽车引擎的声音。
她走到窗口,看见穿着一件黑色风衣,戴着黑色礼帽的宋成磊弯腰坐进老爷车。
宋云初还眼尖的发现车里胡丽华的身影。
嘴角轻扯。
如果没猜错,宋成磊这两口子应该是拿着转让婚书去燕家了。
快去吧。
祝你们一切顺利。
宋云初离开窗台去浴室洗了一个澡,回来躺在床上,闭目养神。
自从穿书过来,她就没休息,一直跟送宋家人斗智斗勇的。
宋云初真有点乏了呢。
——*——
楼下客厅,因天气阴沉开着吊灯。
灯火通明。
宋菲菲盘腿坐在松软的沙发上,恶狠狠的把手里的橘猫抱枕捏成各种奇形怪状,脸色阴沉。
宋凌宇看见问她,“妹妹,你怎么还生气呢?”
宋菲菲杏眼喷射怒火,“哥,我能不生气吗?妈让我拿着转让婚书趁宋云初昏迷按手印,不知道怎么回事,小贱人忽然醒了,疯了似的打我耳光,看把我打的,都见不了人了。”
自从爸妈去燕家后,她就越想越憋气。
还是重生的呢,竟然吃了这么大的哑巴亏?!
这事,没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