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呼呼!”
北风长鸣,卷着燃烧的冥币随风飞舞。
“哗啦!”
刘宝龙拧开白酒的瓶盖,向墓前斟了一些,随即自顾的喝了一口,被辛辣的口感呛得微微咂舌:“最近这些天,公司出现了一些变故,这次的坎,我可能是迈不过去了。”
“……”深灰色的大理石墓碑矗立在坟前,冰冷且沉默。
“你还记得吗,万昌的前身,叫做千隆夜总会,当时的老板张骁,是一个比咱们厉害很多的混子,可是最终,张骁还是倒在了咱们脚下,我还记得,万昌夜总会这个名字,还是你起的呢,因为张骁的店带着一个‘千’字,所以你要用‘万’字压他一头,还说这个名字,会保咱们哥几个昌盛万年,我是真的没想到,你这么没有文化的一个大老粗,竟然也干了一次有文化的事。”提起往事,刘宝龙露出了一个不胜唏嘘的笑容,再次灌了一口酒:“我还记得,咱们刚成立万昌夜总会的时候,我曾经站在楼顶大声呐喊,说要带着小戴和你,做这个城市中最辉煌的混子,要成为人上人,现在看来,我食言了……对不起。”
“呼啦!”
又是一阵山风呜咽,将刘宝龙的衣襟吹得猎猎作响。
“没事,你不用安慰我,自从混社会的那一天开始,哥就看开了,所以不管什么样的结局,我都能接受,我今天过来,除了看看你,也是通知你一声,提前在下面帮我铺好路,免得我过去之后,什么都不懂,让其他的孤魂野鬼笑话。”刘宝龙说话间,眼圈逐渐泛红:“其实咱们三兄弟,命都挺苦的,如今你已经走了,我也即将上路,未来的日子,就只剩下小戴了,今天来看你之前,我已经跟律师交涉过了,做了一份日期在半年以前的转让合同,把万昌留给了小戴,可是他现在变成了残疾,说实话,我挺不放心他,既然我注定要走,索性就再发挥一下余热,替他拼一条浩浩荡荡的前路出来吧。”
“哗啦!”
刘宝龙说话间,在怀中掏出一把手枪,抬手上膛:“如今李超已经伏法,万昌的敌人只剩三合公司,我已经查清楚了,明天是林天驰释放的日子,所以杨东一定会去接他,如果你在天有灵,请一定保佑哥哥,让我在上路之前,帮你们把仇报了!”
“……”
长风萧萧,一排排整齐的墓碑之间,刘宝龙左手掐着酒瓶子,右手攥着手枪,向早已魂归天际的王新明,诉说着自己最后的遗言。
盛夏之际的北方城市,在凌晨三点钟左右,已经到了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,再过一个小时,太阳就将从海平面上升起,重新给这座城市披上霞光万丈。
在这个万家灯火俱灭,城市一片安宁的时刻,仍旧有人趁着夜色,继续着自己的使命和手中的工作。
公安医院,病房内。
自从李超说了自己要撂案以后,因为身体虚脱的状态,他的笔录,已经断断续续的取了一天,期间医生几次劝李超休息,却被他悉数拒绝。
时值深夜,三名警察坐在李超的病房内,依旧在对他发问:“你刚才说,黄保军妻子中毒的案子,也是你做的,对吧?”
“没错。”李超已经干裂的嘴唇微张,话语简洁的开口:“当时我为了杀掉黄保军的妻子,在水族馆买了三只河豚,做成汤之后,伪装成外卖人员给黄保军的妻子送了过去,我本来是想买蓝圈章鱼的,因为我听说那种生物的毒性更大,但是水族馆没有卖的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