闻姝难得一次早睡,是在收到沈翊第一封家书的时候。
傍晚罗管家收到信,忙不迭跑着送来给闻姝,她瞧见却没有第一时间拆开,而是尽快忙完一切,沐浴后上了床榻,放下帐子,在小小的一片天地里,拆开了沈翊寄来的家书。
信封倾斜,里边骨碌碌滚出来一颗红色、犹如珠玉的东西掉在被褥上,她低头去寻,双指捻起,像是一颗熟透了的樱桃,但比樱桃要小些,腹部还有一点黑色。
闻姝没见过,一面打量,一面展开信封,扫见信笺上熟悉的字迹,嘴角倏然扬起一抹笑。
“红豆生南国,春来发几枝。”1
第101章 生死
这是一颗红豆, 也叫相思子。
闻姝将其放在掌心把玩,古往今来,有太多诗人将它写入刻骨的思念中, 闻姝随口便能说出好几句, 却是第一次见它的真面目。
整体嫣红如珠玉,一点乌黑, 像是念想从腹中剖出。
三张信纸,写了从沈翊离京后到边境的一些事, 密密麻麻都是沈翊的思念。
闻姝迅速看了一遍,又翻过来细致的看第二遍、第三遍。
闭上眼,好似能看见沈翊所写的山川河流,鸟语花香。
她将信纸放在一边, 趴在床上仔细打量这颗红豆,这东西在南方常见,在北方难觅踪迹。
一颗红豆而已, 却叫闻姝心里头暖融融, 如红豆一般炙热, 掰着手指头算了算, 沈翊离京快一个月了, 他们认识后,少有分开这么久的, 成亲后更是没有。
闻姝转过身,舒展身体躺在床榻上,手心静静地攥着那枚红豆, 陡然间, 红豆好似有了脉搏,从掌心传递进她的四肢百骸。
那上面有睽违已久的熟悉的气息, 温热的,犹如沈翊将她拥入怀中。
从前闻姝以为自己足够坚强,本就是在侯府艰难长大的,知道这世间靠谁都不如靠自己,只有自己才是最坚实的依靠。
但沈翊走了,她却发觉自己对四哥的依恋越来越深,入骨入髓,难以抑制。
习惯这个东西,当真是比瘾还要难戒。
“唉……”她低声叹了口气,只有帐子内的自己能听见。
此时此刻,真有种不顾一切离京去找他的急切。
可无论是规矩还是难以言说的秘密,都束缚住了她的手脚。
闻姝翻了个身坐起来,又拿过沈翊的家书仔细阅览了一遍,一个字一个字的看,生怕漏了哪个字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