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想,这个人的人际关系一定很好,如果他真诚交友的话,很少有人会拒绝吧。
他的外形和气质上就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,尤其是他的眼睛,看着人的时候很像是看着他的情人,而被他注视的人也很容易产生同样的错觉。
美好的错觉本身就是容易让人感到快乐的东西。
而且,他对于错误的态度几乎是坦诚的。
这是一个人的社交技巧呢?还是一个人的品德修养呢?
是无所谓,还是勇气?
檀华不愿意去理解。
谁关心他是什么样的人?
比起交友,能轻易让人产生好感的人,大约更加适合去诈骗。
檀华站起身来,说道:“你不走,我可要走了。”
檀华往前走了一步,想要从他旁边绕过去,齐四郎忽然抬起胳膊,拦住了她的去路。
檀华差点撞上这条手臂,她止住步子,瞪向齐四郎。
对方见她视线扫过来,却是对着她笑了笑,桃花眼波光微澜,只是问道:“姑娘不玩捉迷藏了吗?”
“自在下遇见姑娘之时姑娘已经数完了五百九十九个数,我与姑娘遇见这段时间有半刻钟左右,四百之数,早该数完,姑娘的朋友为何连影子都没有?四周也没有什么动静。”
“据我所知,这一片多是空置旧屋,位置偏僻,虽有假山,却在林苑之中,恐有蛇虫,不适游玩。哪里及得上花园、桂林芳香怡人,得人喜爱?”
“再者,我遇见姑娘之时,姑娘遮面背对,想来是不想被人认出来,可是做了什么事,不便为人所知,是以如此?”
他说的有理有据。
捉迷藏这样的游戏是有时间限制的,拖得越久,越有暴露的可能。
偏偏这个人,一直在这里。
檀华笑了笑,眼尾舒展,说道:“你威胁我。”
她抬着头,不闪不避的看着齐四郎的眼睛,虽然人是在笑的,杏眼之中却没有任何笑意,而是冷眼含威,待她说完话,收起嘴角的一点笑意,更是一点笑的样子都找不到了。
齐四郎说:“姑娘勿要动怒,在下只是想要知道姑娘贵姓,是哪家人,绝不会将今日在此处遇见姑娘的事情告诉任何人。”', ''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