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蒙力,现在我们能拿出手的勇士有多少?”
“大概2000。”
“那你觉得,我们的2000勇士能对付多少头巨魔?”
蒙力思考了一下。
“如果是在陆地上,那至少要4个勇士才能对付一头巨魔。”
长者睁开有些老迈的眼睛,无奈的看着蒙力。
“是呀,4个族人才能对付一头巨魔,而且至少会战死3个勇士。
可刚刚你也说了,巨魔们袭击了那群特殊哥布林,哥布林们无一伤亡杀了百多头巨魔。
你觉得,连强壮的巨魔都落了这么个下场,换我们上会如何?”
蒙力瞬间毛骨悚然,他回想起自己在森林里看到的场景,那些哥布林手里握着长长的铁管子,只要那铁管子冒出白烟,发出雷鸣的响声,一头强壮的巨魔就直挺挺倒了下去。
如果换他们上,恐怕只会死的更惨!
蒙力单是回想一下这个画面,就吓的说不出话,长者见他这副模样暗自点头,他看重蒙力的一个原因就是蒙力知道什么是恐惧。
之前他挑选的首领继承人全他妈是莽夫,一个个遇到事情只知道杀杀杀砍砍砍,只知道表现自己的英勇无畏。
可一个部落的首领要的不是英勇无畏,他需要保持敬畏,学会怕,这样的人才能带领部落存活。
所以当一次狩猎大型猎物时,长者看到身材高大的蒙力面对猎物,眼底闪过本能的恐惧,他一眼就挑中了对方,并把对方带在身边进行培养。
双方思绪万千,沉默思考了好一会儿,长者慢慢发问。
“蒙力,现在有一支未知的强大势力和我们做邻居,我问你,如果你是首领,你选择怎么做?”
蒙力知道长者这是在考校自己,思索了好一会,认真回答。
“长者,我们水亚龙一族水性极佳,只要在湿地中就会立于不败之地,至少不会灭亡。
在这种条件下,我认为还是应该和那些哥布林做一下接触,查探他们对我方的态度。
如果对方充满敌意,那我们就放弃岸边的群落,让族人们深入湿地躲藏,并让姑苏拉带上我们的卵前往其他湿地,这样就算我们的部落被对方攻破,姑苏拉们也能孵化卵,繁衍部落。”
长者点了点头,又问:“如果对方对我们没有敌意,你会怎么做?”
这问题可把蒙力拦住了,他一直想的都是对方对自己有敌意要怎么办,从最糟糕的方向出发,还真没考虑过对方是友善的。
长者见他半天说不出来,也没感到懊恼,年轻人就是应该慢慢培养。
他说道:“如果对方是友善的,那么就和对方友好交流,并尝试引导对方和巨魔交战!”
蒙力眼前一亮,未曾设想的道路啊!
巨魔是他们的死敌,特殊哥布林是敌是友暂不清楚,如果能让这两伙势力交战,对他们的周边安全来说大有裨益啊!
长者见蒙力一副豁然开朗的表情,满意的点了点头,知道他想通了。
“蒙力,巨魔生性残暴,连接触都不接触就向哥布林发起了攻击,现在双方已经是敌对关系,只要稍加引导,就能引起两边的战火,两方不管谁死,对我们都只有好处!”
蒙力频频点头,一副受教了的表情。
他内心对长者十分感激,他感觉能有一位这样的长者把历经岁月考验的知识传授给自己,自己真是太幸运了。
“长者,既然如此,我们必须和那群哥布林进行接触了,我立马带勇士们过去!”
说着他就起身想去办事,长者叫住了他。
“不行,你不能去,还是让我去吧。”
蒙力一愣,随即激烈反对。
“长者!这怎么可以!对方是敌是友还不清楚,如果您去那遭遇不测,没有你的智慧,部落的未来该怎么办?”
长者摇了摇头,伸出瘦弱且鳞片脱落的爪子。
蒙力赶忙握住长者的爪子,把对方从藤条床上扶起来。
“蒙力啊。”
长者看着蒙力的眼睛,用温和的语气说道。
“我太老了,没几年可活了,部落的未来不在我身上,在你身上。”
他伸手在蒙力结实的胸膛上点了点。
“如果你死了,部落才是真的没有未来了,所以呀,你不能去,让我去,就让我这残破的身体为部落做最后的贡献吧。”
“长者,这……”
蒙力还想说什么,长者制止住了他。
“唉,蒙力,你要做一个成熟的首领,该保护的时候保护,该放弃的时候放弃。
我知道这很难,这会让你良心不安,但我们生活在一个很残酷的时代,有时候一个部族的灭绝,可能只因为一件小事,为了存活,我们什么事都能做,什么事情都应该去做,良心是很奢侈的东西,你要学会变得残忍。
蒙力啊,你的心要变得如同被河水冲刷过的岩石一样冰冷圆润,只有这样,大河的河水才能从你身边划走,才能存活。
现在,不管我能不能成功回来,你都要开始正式担任部落首领了。”
话都讲到这个地步了,蒙李也无话可说了,只能随了长者的意,派出几个同样年迈的老水亚龙,让他们带着礼物往哥布林所在去了。
蒙力看着那些老人走向未知,心中非常苦涩,他是比较有良心的个体,对于让本族老者去承担危险这种事,他的良心感到不安。
“良心不安的感觉,原来如此奢侈吗?”
蒙力呢喃一声。
另一边,在深入北方的森林中,大片大片的巨魔以部落形势存在,他们人数很多,拥有超过10万人口,几乎占领了从大河到精灵帝国的这片森林。
巨魔的社会较为先进,他们会农耕,会养殖牲畜,会炼铁,只是产量很少,所以巨魔大部分成员还在使用石质武器。
巨魔部落相对统一,有一位暴食之王,是所有巨魔的王。
暴食之王居住再野兽骨骼制作的暴食王宫,统领着整个部落。
此时暴食之王坐下骷髅王座上,对着刚刚碎裂到的风鹿大快朵颐,吃的浑身是血。
暴食之王身高3米,和长腿长手的其他巨魔不同,他整个人胖成了球,身躯上一层层脂肪堆叠,和米其林轮胎人一样。
他那一圈圈脂肪上有大量黑色纹身,这些诡异的纹身就像某种邪恶之物的标记,赐予了他强大的力量,却也慢慢收紧,等待收割他的性命。
在他疯狂进食时,一个同样肥胖的巨魔冲了进来。
“王!收到狩猎队消息,我们的狩猎队在南边猎场发现哥布林,他们杀死了我们100多勇士。”
正在狂吃的暴食之王略微停顿,然后发出狂笑。
“哇哈哈哈哈!!你在说笑吗!!小小的哥布林杀了我100勇士?哇哈哈哈哈!!”
笑着笑着,他突然表情变的扭曲,被肥肉挤成缝的小眼睛紧紧盯着汇报者。
“你在戏弄我吗?你一定是在戏弄我!我要吃了你!!”
他二话不说从王座上蹦起,没错,一个半吨多的大胖子,蹦起两米多高,越过餐桌,抓住汇报者的头,一口咬掉他的脖子。
来汇报的巨魔都来不及说第二句话就噶了,暴食之王提着对方的尸体,扔到餐桌上,居然就这么吃起同类的尸体。
把对方吃的只剩半拉,他舒服的躺在王座上打嗝,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。
角落的骸骨堆里,一个胖子巨魔小心观察暴食之王,他叹了口气。
王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了,王的生命也即将走到尽头,这是他们巨魔一族服侍暴食之神的宿命。
胖巨魔小心翼翼从骸骨堆中走出,来到暴食之王面前。
“王,我们的狩猎队确实被哥布林袭击了,要不要派勇士们去解决?”
吃饱的暴食之王情绪短暂稳定,他幸福的摸了摸吃撑的肚子,笑着点了点头。
“咕噜什,我的朋友,我需要小睡……小睡一下,这点小事就交给你了……”
暴食之王打了个巨大的哈欠,闭上眼睛,5秒不到就睡着了,鼾声震天。
名叫咕噜什的胖巨魔叹了口气,走出暴食王宫,开始调动勇士去应对敌人。
他的王已经被暴食之神盯上了,暴食,肥胖,黑色纹身遍布全身,情绪暴虐多变,嗜睡,这些都是征兆。
要不了多久,暴食之神就会关顾这块美味的肥肉,他会因为各种奇怪的方式被吞噬,或是野兽,或是大量飞鸟,又或是发疯的族人,没有哪位王能逃脱这样的命运。
而他,咕噜什,将会成为下一任暴食之王,然后走向朋友的老路,这就是他们主动信仰暴食之神的宿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