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现在整理档案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方便,而是为了查案,她只好道:“反正也不急,有案子时查案,没案子时按年份慢慢整理吧。”
人家帮忙把两个箱子都抬到法医处,刘姐不是很高兴,“小许,这什么意思?咱是法医处,整理档案不是应该档案室干吗?”
许天解释:“上边的任务,我也没办法,不过只是近五年没结案的,不会太多。”
倒是小李一如既往兴奋着:“悬案吗?这可得好好查啊,看来刑侦队对咱们法医处还挺信任。”
两人清理出两张桌子,拼成长桌,想先把资料都摆出来,方便整理。
许天见两大箱子,还以为有多少悬案,虽然觉得奇怪,但刑侦队成立也没几年,而且人手一直不足,现在的侦查手段也太单一,没有科技辅助,有悬案也正常。
结果把案子按年份摆列好后,她才发现只有十一宗!比预期的可少多了,而且83、84年的几宗案子都是逃逸在追查的状态,证据清晰明了,没什么好查的。
她把近几年的翻了翻,终于找到了涉及到田老板的案子,是两年前的抢劫案。
田老板叫田元凯,当时是刑侦副队长,他在公路上单枪匹马拦截劫匪时,腿被散|弹|枪击中,落下了残疾。
他伤还没好又因为枪里的子弹对不上数,被停职调查,最终那颗子弹没找到,劫匪也没抓获,田元凯虽然最终没受牵连,但因为腿伤被调到后勤。
于是他失望离队,在离市局不远的地方开了家面馆。
许天翻着卷宗,有些纳闷,谁会偷一颗子弹呢?再说如果没有合适的枪械,光有子弹也没用啊,劫匪用的是□□,肯定不会来抢田元凯的子弹,还不如直接抢枪呢。
案卷上记载,田元凯只开了两枪,也只找到两个弹壳,可五发弹夹上却只剩下两枚子弹。他的枪是老枪,弹道磨损,就算做弹痕检测、弹道分析也不能确定他当时到底开了几枪。
如果开了三枪,其中一枪找不到弹壳,完全可以当做意外丢失,写份报告就行了。可田元凯因为大腿受伤严重,枪被赶来的民警拿走,在医院录口供时,他说只开了两枪,民警说没动过他的枪,两人都怀疑对方撒谎。
可民警没动机,他自己有枪,而且弹夹上只有田元凯的指纹,他却怎么也说不清另一颗子弹去哪儿了。
小李也在跟许天看同一个案件,他不由道:“有没有可能他领弹夹时里边就只有四枚子弹?”
“你觉得他做为一个老刑警会犯这种错误吗?”
“也对,那也可能是他家里人偷着玩他的枪,这种枪结构简单,我都能拆开!也不对,弹夹上没有别人的指纹啊?难不成他当时多开了一枪?可为什么只说开了两枪?难道另一枪杀了人?可他不知道这种谎言很容易被揭穿吗?”
许天也十分奇怪,按说查案时不应该落单,田元凯说他是去吃午饭时,偶然发现抢劫犯的嫌疑人,因为带着枪,对方又有摩托车,才决定单独行动,哪想到对方大衣里藏着□□。
看他描述的经过,倒是没什么问题。
他开了两枪,一枪打中嫌疑人左胳膊,另一枪打中了摩托车的排气管,对方受伤不重,反应也很快,朝他大腿开了两枪后,马上骑摩托车逃离了现场。
一小时后,支援的人发现摩托车被弃在国道路口,车上有弹痕有血迹,通过痕迹判断对方可能是搭运煤的大车逃了,于是市局赶紧发了通缉令,照片也是根据田元凯描述画出来的,可一直也没找到人。
田元凯说嫌疑人是外地口音,有些结巴,结巴这个特征十分明显,只要跟人交流肯定藏不住,可全市警方排查一周,还第一时间给临近市县都发了协查申请,还是没找到对方。
许天想看看田元凯是怎么确定这人是嫌疑人的。
小李却在一旁说:“摩托车都不要了,肯定是去外地了。”
“是啊,别说两年前,就是现在,摩托车对普通人家也是个大物件。”
许天边说边翻笔录:“不过田元凯就是因为这辆摩托车才发现了嫌疑人,车上又留下了弹痕,要想逃命肯定不能再骑这辆摩托了。”
嫌疑人骑摩托跟踪过市里的几名个体户,专门在他们关店要去银行存钱时,抢他们的包,导致这些个体户人人自危,甚至想雇佣保镖。
许天知道90年代飞车党猖獗,没想到两年前就有了,卷宗记录十分详尽,还写着宁越对此案的分析,他说能买得起摩托车的基本都是个体户。
而个体户肯定对自身这个群体的经营规律和存钱习惯了如指掌,可他们排查了所有个体户,找遍了整个豫北市,也没找到受害人所说的黑色摩托车,结果最后让田元凯在公路边偶遇了。
许天猜道:“这人不会是邻市来的吧,开摩托过来,作案后马上逃离,路上又没监控,肯定找不到人啊。”
小李不解地问:“路上没什么?”
许天忙道:“哦,我是说没那么多交警布控,你想啊,咱们办案很多时候还得骑自行车,他骑着摩托肯定来去自如。”
“也对!”小李对这案子兴趣不大,他放下手里的案卷,又翻起箱子里的,一样样往外摆。
许天接着看证物名单和那些照片,这些证物都保存在法医处,现在他们的工作就是把这两样档案核对一下。
既然宁越想查的就是田元凯,那这宗案子肯定要上心了。
旁边的小李却惊讶地朝她招手:“小许,你快看,这案子的卷宗这么多,还有这么多证词,怪不得两箱子!原来大部分都是这一宗案件的。”
刚去水房打水的刘姐正好回来,听见他一惊一乍,忙伸头过来看,她叹口气:“唉,这姑娘老惨了,你们当时还没来局里,不过应该也听说过吧,当时事闹挺大的,就是市郊小丈村的杀父弑母案。”
许天没有原主记忆还真不知道,小李是上完大专分配过来的,不是本地人,更没听说过。
许天见刘姐一脸唏嘘,忙拿起案卷看起来,她一翻开案卷就看到了田元凯的签名,显然这案子也是他主办的。
小丈村孙春苗,在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杀死父母双亲,并分尸抛于村内,被捕后她控诉父母控制她卖|淫,还供出了不少嫖客。
孙春苗应该早就在搜集证据,她清楚叙述了整个过程,从八三年跟她母亲在火车站附近的民营小旅馆打工开始,一共两年时间,她断断续续被父母强迫卖|淫。
期间还生过两个孩子,第一个卖了,第二个因为是儿子,她爸妈要当孙春苗弟弟养着,这才回老家小丈村。
孙父准备把孙母和便宜儿子留在村里,他领着孙春苗接着外出‘打工’,孙春苗不想再过这种日子,也不想让孩子被这样的父母养大,把父母灌醉,杀害分尸。
等警察到的时候,她正抱着孩子喂奶。
看照片上,这姑娘脸上还带着血,眼神呆滞地抱着一个小襁褓。
看笔录,这姑娘跟疯了一样傻笑,说原来这么简单,早该动手的,还说麻烦把孩子送进孤儿院,不要交给小丈村的人养。
之后的笔录里,孙春苗说她是独生女,原本父母也很宝贝她,因为跟青梅竹马的同村人婚事没谈成,还被准婆婆说早就失了身,村里传出了恶心的流言,父母才对她变了脸,把她带出去打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