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优雅跟血水交相辉映,显得有些变态。
“你放心,我一定让兄长带着你一起走!”
对,带着你一起走,然后找个地方,把你碎尸万段,不埋了,喂狗!
就在两人发呆的时候,门外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声音。
“嗷呜~”
墙壁上面有个小窗户,是用来通风的,两人趴在窗子看,看到了那只让他们两人不知道吐血多少斤的狗,尤其是看到了那狗正在啃大骨头,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。
“我想吃狗肉了。”
“我也想了。”
狗蛋在这安静的地方,享受着大骨头的滋养,兴奋的发出一声声呜咽,幸福哭了。
吧唧着嘴的狗蛋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两双眼睛正在看着自己。
也不知道在门外,还有一只慵懒的玩意儿正在鄙夷。
更不知道,偷走一根大骨头,今晚上它能去哪里,是不是要离家出走。
李祐招呼着徐世绩吃东西,却发现少了一道菜。
武大有些不好意思:“王爷,那道菜得一炷香,狗蛋将大骨头偷走了。”
李祐黑着脸,无奈看了看徐世绩:“英国公,先吃先吃,家门不幸啊,一只狗都如此猖狂!”
“武大,再别说了,把狗蛋送到老爷子家里去,让它体验一下社会的毒打!”
徐世绩连连摆手:“诶,王爷,不至于不至于。”
李祐义正严词:“不行,不管是人,还是狗,做错了事情,都得让它认识到错误,狗蛋这个家伙,前些日子离家出走,好好的狗子,在街上问道女人身上的脂粉气,就跟着跑了。”
“英国公,你说这样的狗能要吗?”
徐世绩一时间有些懵逼,天底下还有这种狗?
“不光如此,这厮回来之后,天天拆家,除了铁板它不敢拆,剩下的就连石头都能啃碎了。”
徐世绩突然间有了一个想法,如果,王府之中的狗蛋有了子嗣,是不是可以送到长安,陛下看到这精力旺盛的狗,一定会很开心吧?
这样的狗,如果在军中当猎犬,一定是好苗子啊!
一看到狗蛋那眼睛,徐世绩就有一种错觉:天赐大才,是个好苗子!
“殿下,这样的狗,臣想送陛下一只。”
李祐神色一滞,眉开眼笑。
“好,好,好!”
“老徐,你可真是个天才啊!”
“从今以后,就是自家人了,来人,上那个好茶,好酒!”
“老徐你先吃着,我去找人要只母狗,保证不出三个月,给你一只带回去。”
有句话说得好,如果你恨一个人,就送他哈士奇。
如果你爱一个人,就自己养哈士奇。
这玩意儿永远是看别人养最开心。
徐世绩搓着手,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着。
“殿下,您在湖州那边都做了什么呢?”
“六月,差不多就是蝗虫出现的日子了,可总是听不到个响,就连报纸上,也没有动静。”
李祐神秘一笑:“你放心,拿钱办事,我这个人想来恩怨分明!”
“那个,老徐,你不要客气,武大,上个最辣的火锅,让京城来的老徐体验一下那首动人的歌谣!”
门外,武大应声之后,哼着小曲就朝着厨房方向赶去。
嘴里念念有词:“菊花残,满地殇……”
李渊一进门就闻到了火锅的味道,年纪大了,如果不是吃完火锅总得休息好几天,他也会天天吃这玩意儿。
“谁啊,吃火锅,没点公德心,不知道老夫不能吃啊!”
李渊背着手,嘴里叼着华子,看到了诡异的一幕。
徐世绩背着手,笑嘻嘻站在狗蛋面前,上下打量着,时不时还把狗蛋的嘴巴掰开,检查一番,不时点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