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是一本几十万字的短篇,那我这样写完全没问题,这本书如果是实体书,把没上架前的算作一本书的话,可以说是非常完美的一本言情。
但这是长篇,想要写长,最有意思的追女就必须写长,因为单女主支撑不了太多字数,一直撒狗粮重复会审美疲劳。
不过这毕竟是我第一本书,其实成绩也算不错了,上架第一章的那个订阅已经一万一了。
为了练习长篇,这本书还是会写到一百万字的,节奏加快一点,我想了想,这本书最有意思的,应该就只剩下林珍同意他们在一起后的一些狗粮了,那时候寒酥还完苏白的账解脱天性,算是比较有意思的情节。
所以下面五十万字就围绕这写了。
其实我现在有很多有意思的新书内容,但得先压制这种想法,不写一本百万字的,以后依旧会没经验。
先这样吧,也不知道说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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