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,阿美忽然对我说:"你去办一下执照吧,我们家开一个商店。"
其实,我们家已经有一个商店了,就是阿美开的。
阿美是供销社的员工,没去上班,而是在家开了一家商店,算是供销社的分店。
阿美想以我的名义去申请一个个体工商营业执照,进一些货,放在店里卖。
上世纪七十年代末,政治上有一些松动,允许吃国家粮的待业青年办个体工商户。
所谓的个体工商户就是现在的私营企业,但当时只有吃国家粮的才能办,吃农村粮的不行。
当年分农村粮和国家粮。
吃农村粮只能在农村修理地球,而吃国家粮可以招工、办商店等等,所以国家粮非常的金贵,也很少。
我们乡只有七、八户人家是国家粮,而我们家是其中之一。
为此,周围邻居很妒忌,每次与人发生争执的时候,他们往往会说,你放心,马上会取消国家粮。
有一次,一位邻居大妈兴奋地跑到我面前,悄悄地说,你知不知道,政策下来了,要取消国家粮!
说完,她十分得意地笑了。
但是,我知道政策没有变,至少办个体工商户需要国家粮身份。
为什么要办这个证呢?
很简单,因为当年没有私业,进货需要到国营公司进,进货时需要出示营业执照。
没有执照不给进货。
当然,办证需要申请,需要写一个报告。
很多客家人不会写报告,我父亲回家后,他们会找父亲,要他帮忙写。
我父亲很乐意帮这个忙。
他往往会拿出纸和笔,站在家门口的柜台上,大声地说,你说吧。
写完后会仔细检查二遍,递过去,小心叮嘱,不要弄脏了,不然人家不高兴。
请托的人自然是千恩万谢,高兴得连连点头说,我晓得,我晓得。
父亲写的时候,我就站在旁边看,父亲的字写得很好,报告内容也写得不错。
不像有的客家人写报告,尤其向政府有关部门写报告,往往会用恶毒的文字骂他一顿,然后再提自己的要求。
我年纪虽然幼小,但从小喜欢看书写字,对文字的把控能力还是比较强的。
我见了,总是暗自思忖,能这样写吗?
明明你求人家帮忙,把人家骂一顿,人家会帮吗?
不说对公,就是对私也不行呀。
求人办事,不是需要赔一张笑脸么?
所以写报告这事我记住了,不能骂人。
很奇怪,虽然是第一次写报告,但只用了十几分钟就写好了,就是强调了家庭困难,希望政府给予帮助之类。
报告写好之后,交给谁,我不知道,但还是本能地往乡政府跑,我感到这事应该归乡政府管。
结果,乡政府办公室的人看后说,需要盖章,你要先找居委会。
我们街上的居委会是由一位姓邱的人管着。
我找到他,他拒绝盖章。
我不甘心,一直磨,无奈之下,他说,你去找供销社主任吧,他签字同意,我再盖章。
我只好出了门。
找供销社主任,我不敢,我猜测,我即使找了,估计也不会理我。
毕竟我还是一个小小少年,我的经验告诉我,大人们是不屑与少年来往的。
我很快想出了一个自以为绝妙的办法,就是冒充供销社主任的签字,说就是他的。
我在报告上签上了主任的名,又去找居委会邱主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