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林程延的大军。
这一次出征,也是他戴罪的一次出征,如果这一次他还能带回来卓越的军功,那么他就会成为这个大乾最炙手可热的将军。
到了那个时候,镇北王这个只会吃老本的人,根本不是他的对手。
这段时间,他托秦渊查的消息也有了结果。
二十年前的那一天,他竟然真的不是镇北王府的儿子,当初镇北王四处树敌,为了安稳,这才让下人去抱了自己跟林程乾换了身份。
可自己的生母,就连秦渊也没有查到。
这就意味着,自己活了这么多年了,连自己究竟应该姓什么都在不知道。
可悲。
此时的镇北王府,林程乾的府邸内。
一封密信送来。
“午时三刻,朱雀门出,阵仗煊赫,呵呵,这个林程延真是好大的阵仗啊!”
林程乾冷笑出声。
此时他的心中是无比的嫉妒。
毕竟如果林程延的话,现在享受这一切风光的,应该是他才是。
随后将纸条扔到旁边的火炭中,冷声说道:
“匹夫之勇,愚不可及。以为摆出这副姿态,就能吓退宵小?还是说,他真以为父亲的安排是让他去北疆建功立业?”
林程乾端起茶盏,吹了吹浮沫。
他甚至懒得去想林程延的心思,因为在一个死人身上浪费心神,是件很愚蠢的事。
“鬼蝠。”他淡淡地开口。
空气中仿佛有无形的波纹荡开,一道黑影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书房的阴影里,单膝跪地,全身都笼罩在黑色的劲装之下,只露出一双毫无感情的眼睛。
“主子。”
“人手都到位了?”
“三十六名好手,已在鹰愁涧外围集结,只待目标进入。”鬼蝠的声音沙哑,像是两块石头在摩擦。
“很好。”
林程乾的指节轻轻敲击着桌面,发出笃、笃的轻响,仿佛在为谁敲响丧钟。“我那位‘好弟弟’,最擅长的就是冲锋陷阵,想必给他准备一个绝佳的战场,他会很喜欢。”
他顿了顿,语气变得冰冷:“我要他死在那里,不留任何痕迹。把他的头颅带回来,用最好的锦盒装上,我要送给父亲,当做他寿辰的贺礼。”
“遵命。”
黑影再次融入阴影,消失不见,仿佛从未出现过。
书房内,重归寂静。林程乾重新拿起毛笔,蘸饱了墨,在画卷的留白处,题下两个字。
“清净。”
……
与此同时,京城西门。
与朱雀门的喧嚣截然相反,这里只有寻常的百姓和往来的商队,在城门官例行公事的盘查下缓缓进出。
一队运送丝绸的马车混在其中,毫不起眼。
赶车的伙计,护卫的趟子手,个个风尘仆仆,神情麻木,是常年奔波在外的老江湖模样。
在其中一辆装满货物的板车上,五个汉子围坐在一起,啃着干硬的烙饼。
林程延也在其中,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短打,脸上用草木灰抹得又黑又黄,只有那双眼睛,在低垂的帽檐下,依旧亮得惊人。
他没有说话,只是安静地听着周围的声音。
“头儿,南边闹出的动静不小,听说半个京城的探子都跟过去了。”裴仲压低声音,凑到他耳边,嘴里还嚼着饼,含糊不清地说。